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讲解员招考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10-03 09:15:2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按照《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讲解员公开招聘简章》的要求,现就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9月25日14:30—18:00二、面
按照《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讲解员公开招聘简章》的要求,现就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9月25日14:3018:00
二、面试准考证领取地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
三、面试时间:928
四、面试地点:银川一中(银川市民族南街656号)
五、相关要求:
1、面试实行封闭管理,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当天早晨7∶30之前到达面试地点,具体面试时间见准考证。
2、面试时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临时、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籍证明不作为面试有效身份证件使用),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自治区纪委干部室
201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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