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快推进年轻干部成长工程,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银川市跨越式发展和实施2258工作思路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现面向全市公开选拔630名左右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对象。 一、公开选拔培养对象的职位类别及数额 1、副处级干部培养对象150名左右; 2、正科级干部培养对象150名左右; 3、副科级干部培养对象200名左右; 4、外语专长干部培养对象30名左右; 5、大学生村官100名左右。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 银川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银川地区以外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也可以报名参加。 三、年轻干部培养途径 (一)副处级年轻干部,主要采取任职、挂职两种方式进行培养。其中:任职培养占60%左右,挂职培养占40%左右。 1、任职职位设置(100名左右) (1)县(市)区长助理12名。 (2)市委、政府部门和政府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助理50名左右。 (3)对外合作及驻外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助理12名。 (4)银川综合保税区内设机构负责人助理6名。 (5)银川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助理5名。 (6)市管医院院长助理9名。 (7)市管学校校长助理9名。 2、挂职岗位安排(50名左右) (1)与上级单位双向交流挂职。争取中央、自治区支持,选派年轻干部到银川市各相关单位挂职。选派年轻干部到中央驻宁单位、自治区各厅局、自治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区外各类开发区(园区)挂职,共15名左右。 (2)选派年轻干部到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挂职,共15名左右。 (3)选派年轻干部到规模较大的非公企业挂职,共20名左右。 以上挂职人员所担任职务层次与挂职单位沟通后确定。 (二)科级年轻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培养对象的培养管理及使用,由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参照处级干部的培养管理方式,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进行培养和使用。市直部门科级干部培养对象的任职、挂职安排,可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干部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调配。 (三)外语专长干部培养对象根据报考职位和工作需要安排相应层次的任职或挂职岗位。 (四)考核管理及使用方向 年轻干部培养对象(不包括市直部门科级干部培养对象)一般应担任任职(挂职)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成员,参与决策管理。年轻干部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专门制定管理考核办法,任职(挂职)半年后集中考核。经考核优秀的,按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安排使用;考核特别优秀的,可按规定条件和程序破格提拔。经考核不胜任职位的,不再列为培养人选。本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培养对象,在任职、挂职培养期间,编制和人事关系维持不变。 四、培养对象的确定方式 年轻干部培养对象分别采取直接确定和考试考察方式进行确定。 (一)直接确定 1、副处级干部培养对象 (1)近两年参加自治区、银川市统一组织的公开选拔、公推比选等竞争性选拔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工作中,被列为考察对象年龄在40岁以下的银川市干部,直接确定为副处级干部培养对象; (2)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推荐的可担任副处级干部人选中,年龄在40岁以下的正科级干部,参加2013年年轻干部培养对象公开选拔笔试后,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直接确定为副处级年轻干部培养对象。 2、科级干部培养对象 (1)近两年各县(市)区统一组织的竞争性选拔正科级领导干部工作中被列为考察对象的35岁以下干部,直接确定为正科级干部培养对象; (2)近两年各县(市)区统一组织的竞争性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中被列为考察对象的30岁以下干部,直接确定为副科级干部培养对象。 3、大学生村官由各县(市)区考核推荐产生,不受年龄、任职资格限制。 (二)以考试考察的方式确定 除以上直接确定为培养对象的人员以外,其他培养对象从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中,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择优确定。 1、报名的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 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 副处级干部培养对象,年龄要求在40岁以下(197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正科级干部培养对象,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副科级干部培养对象,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外语专长干部培养对象,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任职要求 副处级干部培养对象一般从正科级干部中选拔,要求现任正科级干部;或任副科级职务满3年;或任正、副科级职务累计满3年。事业单位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或聘任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满3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现任县(市)区属企业党政负责人,或地级市以上所属企业现任中层正职管理人员。 正科级干部培养对象一般从副科级干部中选拔,要求现任副科级干部;或任科员职务满3年;或任副科、科员职务累计满3年。事业单位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聘任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满3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现任县(市)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或地级市以上所属企业现任中层管理人员。 副科级干部培养对象人选一般从科员中选拔,要求工龄满2年。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现任县(市)区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满2年。 外语专长干部培养对象主要选拔熟悉英语、俄语、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等语种的专业人员,其中英语专长人员的英语水平要达到国家英语六级以上,其他语种专长人员应当取得本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扎实的语言基础和较熟练的听、说、读、写、译能力。 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任职资格可适当放宽。 任职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4)报考人员除符合以上资格条件外,一般应具有与报考职位类别相关的专业及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受到党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未结案的;在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2、公开选拔工作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确定培养对象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2013年1月10日至11日) 在《银川日报》、银川政务协同办公网、银川党建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初审(2013年1月11日至17日) 根据专业和工作特点,将各层级培养职位(岗位)划分为党务类、宣传文化类、政法类、经济管理类、社会管理类、规划建设类、教育管理类、卫生管理类、外语专长类等类别。报考人员按照职级和职位分类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其中,银川市市直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在本单位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公安、教育、医疗系统和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报考人员分别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各县(市)区报考人员在本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各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资格初审完成后,按照职位类别将《银川市公开选拔年轻干部培养对象报名登记表》、《银川市公开选拔年轻干部培养对象报名册》上报市委组织部青年干部科。报考人员填写《银川市公开选拔年轻干部培养对象报名登记表》(从银川党建网http://www.ycdj.gov.cn下载)一式三份,本人近期同底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复印件各1份,同时携带原件进行审核。各单位要于1月 18日12时前报送市委组织部。报送材料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11楼1112房间。 银川市以外的报考人员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市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网络报名需提供资料:填写完整的《银川市公开选拔年轻干部培养对象报名登记表》、近期清晰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的电子扫描件发送到报名邮箱。网络报名邮箱地址: ycnqgbpygc@163.com。 (3)笔试 笔试工作由银川市年轻干部成长工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副处级干部培养对象和县(市)区科级干部培养对象,在各职级同一职位类别中,根据笔试成绩差额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资格复审。主要是对考生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将取消参加选拔的资格,在同类别参加考试的人选中依序递补。 (5)面试 副处级干部培养对象、外语专长干部培养对象和银川地区以外参加选拔的人员面试工作由银川市年轻干部成长工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各县(市)区科级干部培养对象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统一组织。面试通知书以电话(手机短信)或网站公示的方式通知面试者本人,逾期不领取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6)确定考察对象 报考市直部门科级培养对象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直接确定差额考察对象,面试由考察组组织进行。报考其他类别的培养对象,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并按综合成绩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7)组织考察 副处级干部、外语专长干部考察对象和银川地区以外的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科级干部考察对象,在市直部门工作的由各单位党组织进行考察,在县(市)区工作的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考察。 (8)确定年轻干部培养对象 副处级干部培养对象、外语专长干部培养对象和银川市以外的年轻干部培养对象,由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市直单位科级干部培养对象由各单位党组织研究提出,报市年轻干部成长工程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县(市)区科级干部培养对象和大学生村官培养对象,由县(市)区党委研究确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各类年轻干部培养对象均要注意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确保各占一定比例。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纪律 公开选拔年轻干部培养对象工作在银川市委领导下进行。成立银川市年轻干部成长工程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银川市委组织部。 公开选拔工作严格按照《银川市公开选拔年轻干部培养对象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银川市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拉关系、舞弊等不正当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并严肃处理。银川市以外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向其主管部门通报并取消参加资格。 参加公开选拔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公道正派、严谨细致、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将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951-6889436 监督电话:0951-6888445
银川市年轻干部成长工程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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