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范文:经济与环境安全
2013-04-22 09:15:27   来源:   评论:0 点击:

【理论背景】  自然环境是人类繁衍、生存的基础;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是人类维护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付出了过大
   【理论背景】
 
  自然环境是人类繁衍、生存的基础;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是人类维护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付出了过大的资源环境代价。目前,我国每年能源消耗量占全球19.5%,石油消费量一半多依靠进口,煤炭消费量相当于其他国家的总和,高能耗产生了仅占世界8.6%的GDP,却留下许多受污染的城市、全世界1/3的垃圾和频繁发生的环境事件。
 
  拼资源、拼环境的发展模式,不仅带来包括环境问题在内的各种社会矛盾,而且不利于经济的持续增长。比如水污染会使渔业生产率下降;土地盐碱化、沙漠化和土壤肥力下降会使农作物产量下降。我们必须从对子孙后代生存发展负责的高度,唤起对保护资源环境的高度自觉和警醒;我们决不能走西方发达国家“先发展经济,后治理环境”的老路,而要积极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
 
  【相关政策】
 
  2012年1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发表讲话时强调,中国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和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发达国家一两百年间逐步出现的环境问题将集中显现,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改变。作为经济增长、结构调整、民生改善的汇聚点,我们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方针,把环境保护作为稳增长转方式的重要抓手,把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环境保护的各领域各环节,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环境效益的多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三个转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三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
 
  【相关事件】
 
  1.空气污染堪忧
 
  2012年1月初,中央气象台连续两天发布大雾蓝色预警,全国不少地区被大雾笼罩,部分地区能见度不足1000米,局部不足200米。
 
  2.五成城市地下水污染严重 近三亿农村居民饮用水不安全
 
  “全国仍有2.98亿农村居民的饮用水不安全,20%城市居民的饮用水水源地不达标。”在2012年4月召开的全国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向在座的14个“两高”行业的协会负责人强调。
 
  3.土地因污染无法耕种
 
  内蒙古托克托多座村庄多年来一直被熏天的污水和臭味重重包围,不仅树木死亡,土地无法耕种,就连部分村庄的饮用水源也已遭到污染。
 
  4.湘潭重拳治理湘江水污染
 
  湘潭湘江风光带自开始建设以来,拆除或搬迁了对湘江水源有不同程度污染的化工、餐饮、养殖等20余家企业或门店。特别是烧窑港片区,是一个70年代以来形成的简易垃圾填埋场,对湘江水质造成了严重危害。潭以此为契机,对风光带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治和改造,同时还搬迁了50户私房户和6个单位。在满足不占用河道行洪断面、不影响行洪的前提下,保持原有地形地貌进行了景观建设,并种植了具有净化水质、抗污染能力强、水土保持能力强的植物。
 
  5.重塑水环境监测“地图”科学应对水污染频发
 
  我国预计于2012年年底完成对地表水国家级监测网络优化调整,严防监测盲区,形成科学全面的监测布阵,以应对日渐频发的水污染事故。
 
  6.积极推进环境问题法治化
 
  2012年8月31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关于“公益诉讼”的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年来,环境问题、环境事件频繁涌现,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向有发生,有些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和社会影响。有关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成为广受关注的议题。
 
  【一段话简评】
 
  环境保护就是采取行政、经济、科技、宣传教育和法律等方面的措施,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使之适合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如何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切实保护好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是中国21世纪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只有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通过发展来解决环境问题,通过解决环境问题来促进发展,走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之路,才能实现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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