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公安分局选聘警务工作人员
2017-12-25 10:18:12   来源:金凤区公安分局政治处办公室   评论:0 点击:

选聘划转对象为除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以外的辖区事业单位中在职在编的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且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报名截止时间 12月31日。关注华政教育官方微信(华政教育:18295514144),最新招考,海量资料,在线网课,免费获取! 咨询热线:0951-598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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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金凤区公安分局面向辖区事业单位选聘划转一批工作人员,到派出所开展基层警务工作。

一、选聘范围和对象

选聘划转对象为除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以外的辖区事业单位中在职在编的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且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

二、选聘条件和资格

1.政治坚定,道德品质好,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勤奋敬业,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016930日前已毕业且取得学历)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730日至1999730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尚在试用期的;

2.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和治安处罚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选聘对象资格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1222日至20171231日。

地点:金凤区公安分局政治处办公室(521室)(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平湖巷1号)。

联系人:张芳

联系电话:0951-3839865

()报名方式

申请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个人需提交:《金凤区公安分局选聘划转警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一式两份),本人当年度的工资变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工作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

金凤区公安分局联合金凤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选聘划转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毕业证等)等进行审查后,将人员信息报金凤区编办对是否在编、占编性质、身份类别等进行审核确认。

四、办理选聘划转手续

拟选聘人员名单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审核汇总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编办备案审核。金凤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最终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流动转聘手续,并确定岗位及待遇。金凤区编办、金凤区财政局及时将编制、经费划转公安机关。

金凤区公安分局选聘划转警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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