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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彭阳县人民政府2017年第8次常务会议和彭阳县委2017年第14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彭阳县林业和生态经济局招聘国有林场长期住场巡山护林防火监管人员实施方案》(彭林发〔2017〕195号)要求。经过报名登记、资格审查、评分、体检、政审,确定40名拟聘用上岗人员。现公示如下:


以上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至24日。公示期间如反应以上人员资格方面存在问题,可采取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彭阳县林业和生态经济局举报。举报电话:(0954) 7012386, 7012614, 7015234。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若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县林业和生态经济局将取消被举报人的聘用。
附件:彭阳县招聘国有林场长期住场护林防火监管岗位拟定人员名单.doc
彭阳县林业和生态经济局
2017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