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事业单位选聘划转基层一线警务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7-08-15 17:54:0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宁夏事业单位备考群:518047912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工作,有效解决我县公安机关基层一线警力不足的突出问题,按照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宁公通〔2017〕95号)要求,从全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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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 全县 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工作,有效解决我  公安机关基层一线警力不足的突出问题, 按照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宁公通  2017  95号 )要求 ,从全  有关事业单位中连人带编选聘划转一批工作人员到公安 机关 基层一线单位开展警务工作 ,现公告如下:    

 、选聘对象 、名额和 资格条件    

选聘划转对象  在隆德县范围内, 除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以外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职在编的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且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 18名, 其中 女性占比不高于选聘人员总数的10%        

资格条件:    

1 .政治坚定,道德品质好,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勤奋敬业,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

2.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016  9  30 日前已毕业且取得学历 ) 

3.年龄 18 周岁以上, 35 周岁以下 (1982  7  30 日至 1999  7  30 日期间出生 )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 .尚在试用期的;    

2.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 ( 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 和治安处罚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选聘对象资格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4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16日18时30分。    

(二)报名地点    

隆德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办公大楼 306室 )。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四) 提交 材料    

个人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选聘划转证明  加盖公章 ),  隆德县公安局 选聘划转警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当年度的工资变动审批表(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毕业证 原件及复印件。    

(五) 目测    

 县公安局 负责。主要内容是:拟选聘划转人员的身高是否符合选聘要求、体形是否端正、身体外观有无明显疾病特征、有无影 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无纹身或疤痕、有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六) 资格审查    

 公安局 联合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  根据选聘划转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 ( 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毕业证等 ) 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选聘证明等进行审查后,将人员信息报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对是否在编、占编性质、身份类别等进行审核确认。    

 、确定拟选聘人选    

(一) 体能测评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由 自治区 公安厅组织实施。共 3 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1. 男子组体能测试合格标准    

项目    

标准    

30 岁(含)以下    

31 岁(含)以上    

10 米× 4 往返跑    

 1 4″5    

 1 4″9    

1000 米跑    

≤5′    

≤5′10″    

纵跳摸高    

 26 0 cm    

  2.女子组体能测试合格标准    

        

        

30 岁(含)以下    

31 岁(含)以上    

10 米× 4 往返跑    

≤15″5    

≤15″9    

800 米跑    

≤4′55″    

≤5′5″    

纵跳摸高    

≥225 cm    

(二) 组织考察    

对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全部进行考察。考察工作  县公安局会同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中,根据选聘划转计划数和体能测评合格人数等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可采取不同的方式确定拟选聘人员 。原则上,体能测评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聘划转计划数的,所有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经考察合格后全部确定为拟选聘人选;体能测评合格人数大于选聘划转计划数的,可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适岗评价、资历量化等方式择优确定拟选聘人选。选聘计划数和体能测评合格人数比例超过1:2的,也可通过面试择优确定,面试由市、县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公安局负责。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选聘计划1:1比例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在组织考察中,公安机关对拟选聘人员一并进行政审。    

 、体检    

体检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 ,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组织实施, 自治区纪委派驻公安厅纪检组全程监督, 出现体检不合格,有条件递补的进行递补,没有递补对象的,核减选聘计划。    

      、办理选聘划转手续    

拟选聘人员名单确定后,按规定程序报 自治区 公安厅政治部 审核 ,公安厅政治部汇总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编办 备案 审核。 县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  根据最终审核确认的 人员  办理流动转聘手续,纳 入公安机关,并确定岗位及待遇。  公安  协调编制、财政部门及时将编制、经费划转公安机关。    

报名信息在 隆德县政务网和隆德县公安局(网址 http//ldx.nxgyga.gov.cn/ )门户网站 公布         

      人:  郭璞  李君      

联系电话: 13909546035    0954-6510850、15009647191    

     附:公安机关选聘划转警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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